Thursday, December 14, 2006

祝你们新婚快乐!!!我的好友。。。(煜文与美婷)

我曾经对他们(潇洒班的成员)说过,
你们俩结婚的那天,
潇洒班的成员必定会依时出席。
那必定是个很“震惊”的场面。
因为。。。有我们。。。
但,我却毁约了。
请别生气我,我真的不是故意的。
真的申请不到假期出席。。。有点难过。。。
好像觉得自己很丢脸,
明明说好的约定,我却临时爽约。
你们不要生气我,好不好?
在成长的过程中,
一路走来都有你们的陪伴。
在我的生命里,你们扮演了我人生中很重要的角色。
我们之间的回忆,有欢笑,有泪水,不是么?
这是任何人都无法取代的角色。
只因为。。。我们是潇洒班的成员。

美婷: 我们相识的那年,只有仅仅的六岁吧? 一起成长的夥伴。你模仿别人是最了得了。还记得我们(THE MASK)在宿舍安装了个无线电台吗?那晚,大伙儿十数人挤在房间里扮DJ。你模仿别人半咸不淡的广东话。笑得我们几乎掉眼泪。想起来,那已经是十年前的事了。不晓得你仍否记得呢?在潇洒班里,你的称号是有够看头的,叫“屁精”。哈哈。。。现在的你,从以往的疯疯癫癫变成现在的成熟。这种改变,的确让我哗然!!!哎哟,我们的模仿小公主竟然。。。要结婚咧!!!恭喜你,潘太太,哈哈哈。。。

煜文 :和你认识的那年,不过十五岁。不知什么原因,我们成了最佳拍档。还记得我们的手势吗?那次的聚会,我们还有摆同样的手势合照噢!记得在潇洒班里,你有个称号叫“闪电小子”。因为每一次潇洒班出动前,你仍慢条斯理的在家里出来。但很快就会“飞”到我们聚会的地点。我。。。有时真的佩服你。哈哈。。。每一次去我家,总逗得我妈乐翻天。妈妈仍还记得你,因为你的搞笑。那天你说,如果我缺席,会恼我。我想说,对不起。。。也许我这拍档真的要让你失望了。我真的很想出席你的婚宴,但。。。无奈!我想说,一万个对不起!!!求你原谅我,也恳求潇洒班的成员们体谅。对于你们,我不是口头上囔着要珍惜,我是真的很在乎你们。

在这里,我祝福你们。。。新婚快乐!!!原谅我无法陪你们步入人生中的另一个阶段,这是我的遗憾。。。叹气。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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